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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回马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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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房内,灶上大锅里正煮着香气四溢的红烧肉。

肉块翻滚,被炖得色泽红亮,直冒油光。

浓郁的肉味混合着八角、桂皮等佐料的味道,扑鼻而来,让人垂涎欲滴。

“差不多了,出锅出锅!”腰系围裙,袖口高高挽起的大厨正指挥着炊事兵。

他一张国字脸轮廓分明,常年经烟火熏烤的皮肤透着黝黄色,厨艺早已炉火纯青。

“我说,你们将军别是忽悠我吧?”他在围裙上擦了擦手。

“帮你们北境军做几日饭,真的能为我引荐桂小娘子?”

半月前,东鲁?大军压境。

黎州城率先遭了殃,军士们的行径与那横行市井的地皮流氓无异,竟公然在街巷店铺吃喝。

领头的兵痞一脚踢开泰岳酒楼大门,强取酒食,掌柜的敢怒不敢言,干脆闭了店。

“这样强取豪夺,实非正义之师!”掌厨的陈师傅嘟囔着。

生意没得做,他索性跟掌柜的告假,偷偷摸摸往北走。木犀先生提过,他的厨艺师承北境桂小娘子。

参与过楚淮春日宴的陈师傅,对此心动不已。

“大师傅您放心,我们将军心仪桂小娘子人尽皆知。”炊事兵拍拍胸脯打包票。

想找将军夫人,来军营就对了。

机缘巧合在城门口逮住一个好厨子,可不能放跑了!

“喂,小子!赶紧给我盛饭,磨蹭啥呢!” 排队等饭的老翁不耐地呵斥道。

他着一件裘皮外套,身上混合着刺鼻的马粪味与干草气息。

老翁刚喂完马,布满皱纹的脸上全是烦躁。

炊事兵赶忙赔笑,舀了一大勺红烧肉浇在饭上,浓稠的汤汁渗入米粒,将其染成诱人的酱色。

见那颤巍巍、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在碗中晃动,老翁这才面露喜色。

而后瞥一眼大厨,冷哼一声走了。

“哎?”陈师傅不明所以。

“大师傅莫在意,豆腐翁就这脾气。”炊事兵乐呵呵地解释道。

原来豆腐翁是中心府衙在编在册的看门人,可他有个癖好,非得在夜半三更磨豆腐,谋些许余财。

把樾王殿下吵得头疼。

府上管家得知豆腐翁的闺女与郎婿在凌河谋生,心生一计。

他为小夫妻荐一善职,给边防北境第一军新组建的骑兵连供应马饲料。

再晓之以情,劝豆腐翁来军中喂马。

凌河县盛产大豆,适合制豆腐。

同时,豆粕、秸秆等也是上好的马饲料。

豆腐翁嘴上虽抱怨马难伺候,但喂马当真是一把好手。

马厩旁,老翁挖了一大口饱满油润的米饭,塞进嘴里。

颗颗米粒裹挟着红烧肉的酱汁,他吃得津津有味,白色胡须沾染了酱汁也浑然不觉。

“要找桂小娘子,中心府衙旁相距不过十丈便是她的店铺。”

“这笨厨子,指定是被骗喽!”

豆腐翁吧唧吧唧嘴,在心中下了结论。

甭管樾王殿下还是栾大将军,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

像那蔡统领,通敌叛国,自己只顾跑到野蛮草原部落里当官儿,留下一个孤寡老娘没脸见人,上吊死了。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老翁打了个饱嗝,用粗糙的手掌摩挲着骏马光滑油亮的皮毛,眼神里满是欣慰与骄傲。

马比人好,聪慧又温顺。

两军对峙的局面终有被打破的时候。

禁军新任指挥使,顶不住朝廷压力,率先吹响了冲锋的号角。

“列阵!”他身着华丽精良的银色铠甲,大声呼喝着麾下士卒。

禁军摆出严整方阵,盾牌手在前紧密相连,严防冷箭。

而北境边军凭借与外敌作战的丰富经验,利用骑兵的机动性冲向禁军侧翼,分散游走。

战马嘶鸣,铁蹄跃起。

仅仅第一轮接触,骑兵冲锋所到之处,一片血肉横飞。

“这帮镇北泥腿子,哪里来的良驹战马?”江指挥使后背冷汗直流,惊恐地质问。

大梁重文轻武,自梁大将军抗击湘西马匪战死后,朝廷几乎没有拿得出手的武将。

他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心生怯意。

“回禀指挥使,逆贼栾某大胜游牧劫匪后,缴获了不少草原马匹。”有军候答话道。

江指挥使两眼一黑,身子晃了几晃,险些从马背上栽下去。

他紧紧抓住银色头盔边缘,惶恐不安。

好你个栾霜柏,京中传闻他是少年天才,不料竟敢匿虏获之财,拥兵自重。

这仗可怎么打啊!

军候看着指挥使怯懦逃避的模样,将未尽之言吞回腹中。

据最新情报,北境军不仅敛财,还扩军。

凌河县以张员外为首的富户乡绅们,对抗赋税改革不成,被樾王殿下用雷霆手段镇压。

府中家丁不知何故,大多也主动投军了。

这些土豪劣绅总算聪明一回,认清了形式,一咬牙捐出大笔军费支持北境军抗战。

用张员外的话来说——银子不用在军费上,难道留着当赔款吗?

按常理,朝廷的改革举措,若得罪了世家大族,是很难持续推行下去的。

可在北境这地界儿,无论樾王还是栾将军,都混得如鱼得水。

真是奇也怪哉!

战场形势一边倒,江指挥使且战且退,正准备下定决心“鸣金收兵”时,风云突变。

“呜呜呜。”

一阵浑厚的牛角号声传来,适才一往无前的北境军纷纷扭头。

这声音,常年与草原游牧劫匪打交道的他们再熟悉不过了,是鼓舞士气的进军号角!

达奴人不知何时绕到北境军身后,与朝廷军形成包夹之势,正欲趁火打劫。

“呦,终于不躲着了。”栾霜柏跨坐在如雪般的战马上,脊背挺拔如松。

铠甲在日光下熠熠生辉,少年面庞坚毅,双眸仿若寒星,嘴角勾起一抹肆意嘲讽的弧度。

“敢问是部落哪位首领前来受死?”

少年微扬下巴,视线居高临下,似在俯瞰蝼蚁。

他持红缨长枪的右手抬起,身后浩浩荡荡的军队队形骤变。

骑兵仍震慑禁军侧翼,步兵则将长枪换为刀斧,这是斩马腿的利器,气势如虹。

北境军显然早有准备。

“哼!你们这群软脚虾,一个个弱得不像话,还自个儿窝里斗,起内讧!”

达奴领军人乌什拓跋烈叫嚣道。

他拍马走上前,头盔装饰彩色羽毛,脑后拖着一条辫子。

“咱草原儿郎可瞅准这机会了,你们呐,就乖乖等死吧!”他狞笑着旋转弯刀。

身旁为二公子掠阵的,正是叛贼蔡淼。

他脸上涂抹红棕色汁液,佩戴骨链,已经活脱脱像个达奴人了。

栾霜柏不欲废话,手中长枪灵活刺出,翩若惊鸿。

枪尖幻化成数点寒芒,直刺敌将咽喉,拓跋烈忙用弯刀抵挡,只听“当”的一声,火星四溅。

蔡淼趁机挥刀砍来。

栾霜柏见状,猛地一收长枪,同时双腿一夹马腹。

白驹雪影长嘶一声,前蹄高高扬起,少年借助马匹跃起之势,在空中拧身,长枪自上而下,将空气劈裂。

“将士们,随我冲锋,杀!”

坚定的声音瞬间点燃了将士们心头热血。

步兵紧握刀斧,锁定敌军战马。

战马腿部被砍中后,前蹄跪地,将背上的达奴骑手甩落。一时间,敌军阵脚大乱。

而乌什拓跋烈所冀望的南北夹击战况并未出现。

东鲁观战的江指挥使,虽乏才略,然具慧眼。

“回马枪啊!逆贼栾某使的招式是回马枪!”他被吓得扭头就跑,屁滚尿流。

临危回马枪似电,转身一刺凌九霄。

那可是梁大将军的祖传绝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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