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请进。”
门打开,身材高大挺拔的男人从外面进来。外套搭在手臂上,他身上穿着一件高定西装马甲和衬衫,一丝不苟的背头。
镜片下的那双眼睛,情绪不见起伏。气质儒雅沉稳。
哥哥站起身和他打招呼,两人在身高上就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更别提眉眼。
姜月迟站在他们的后方,能清楚看见二人的侧脸。
一个柔和,一个锋利。
很显然,锋利的那个气场更足。
肃杀冷冽到所有人都只能注意到他,他的存在感和压迫过分强大了。
完全是碾压的优势,对面那个男人被衬托的不值一提,甚至都不是普通。
“你好,我是周子稳,请问如何称呼?”
“你好,费利克斯。”
简短的自我介绍结束后,哥哥笑着和姜月迟说了再见。
“改天我再来看望你和奶奶,那些娃娃如果喜欢的话,我下次还会给你带。下次见,月亮。”
他离开后。
费利克斯似笑非笑地问她:“月亮,他也这么叫你?”
“啊?”她点头,“子稳哥哥从小就这么叫我。”
“哥哥?”
“他比我大几岁。”
“你们经常在一起?”
“他考上大学之前,我一直都在他家补课。他人很好的,免费给我补课。”
“是吗。”
他不咸不淡的语气让姜月迟想起他曾经不止一次称呼出现在她身边的男人为“骚男人”
于是她提前反驳:“子稳哥哥不骚!”
费利克斯皱眉:“我说什么了吗?”
“没..没有。”
他冷笑一声:“为什么这么替他说话,你很在意他?”
她沉默一瞬,终于能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说出那句话了。
“我和他没什么,你不要无理取闹了好吗?”
“......”
这句话让她吃尽了苦头。费利克斯不会家暴,但他不代表他没办法从其他地方来‘折磨’她。
姜月迟被他‘重拿’‘重放’,等她适应这个节奏之后,他又突然不动了。
她觉得身体仿佛空了很大一块,去蹭他,哀求他。
掌握主导权的男人无动于衷,只是淡声询问她:“那个人对你重要吗?”
她摇头,开始哭:“不重要。”
“我呢,我对你重要吗?”
“重要!很重要!”
“以后还和他说话吗?”
“不说了。”
“那些廉价的山寨娃娃,可以捐给山区的孩子。她们会喜欢的。”
“可是....”她还保留着一丝理智。
费利克斯给予了她一点奖励。
她舒服的要死掉了,弓着腰渴望更多。
“好......”她只能同意。这种时候定力再强的人也拒绝不了。这怪不了她。
他就像是一瓶毒性很强的百草枯,能将姜月迟身边的花花草草全都毒死。
但也只是这一次。
还会有下一次,下下次,下下下次,数不胜数。
爱丽丝身边从来都不缺少碍眼的存在。
她就像是一块吸铁石,废物和渣滓都能被她吸引过来。
这让他烦躁,这些不自量力的野狗。
如果可以,他真的想将他们集体塞入水泥桶中沉海。
爱丽丝的脾气要是再坏一点,性格再恶劣一点,这些垃圾或许就能减少不少。
她这么好,只要是有呼吸的生物都会爱上她的。
-
奶奶的身体不好不坏,姜月迟已经有了她随时会离开自己的心理准备。她现在唯独希望奶奶能够在剩下的日子里开心度过。
这几天过节,姜月迟特地请了假回家。
费利克斯当然也在。
奶奶在电话里说了,让她一定要带上小盛。
他现在叫盛傲了,除了那些合作方之外,似乎很少有人叫他费利克斯。
奶奶其实很想和他家人见一面,但姜月迟觉得万万不能。
奶奶根本不懂他家里的状况,那些白男贵族非常傲慢,眼睛长在头顶上的。
奶奶却觉得哪有这么夸张:“这样的家庭是不可能养育出小盛这么谦逊的孩子的。”
这可真是姜月迟这辈子听过最好笑的话了。
费利克斯如果谦逊,那她就是世界首富。
他在他的家族中,自大傲慢简直排在首位。
和他相比起来,他的父亲,他的弟弟才是谦逊温良的模范表率。
这次回家过的节是镇上的火耕节。
在丰收的季节,镇上的人会聚在一起,点上篝火,跳舞唱歌庆祝。
但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习惯了
如今讲究环境保护,早就禁止了焚烧秸秆。但庆祝的目的没有变。
于是变成了搭戏台,摆夜市。
很长很长的夜市摊,从街头摆到街尾,还有杂技表演。
往常姜月迟很少参加,因为她太忙了,她不仅需要学习,还需要在家帮奶奶干农活。
因为她们家只有两个人,一老一小,对别人来说是丰收季,对她们来说,可能才刚到中半段。
可是现在,她觉得是个好机会。她想带费利克斯感受一下这边的乡土人情。
她生长的老家,不是只有贫穷是唯一能够被他记住的点。
她戴着会发光的兔耳朵,看到旁边的小狗耳朵,给费利克斯也买了一个,
但后者只是用嫌弃挑剔的眼神看了一眼。
姜月迟挽着他的手臂:“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很像一只杜宾。”
“所以你后来才养了那条狗?”
他那么高,终于不再是她拼了命地踮脚凑到他耳边和他说话了。
而是他主动弯下腰,靠近她的耳边。
她不吭声,红着脸,一脸娇羞扭捏的样子。
费利克斯很吃这一套。
“去前面吧,前面能看到更清楚。”
她挽着费利克斯的手臂往前面走,身高一米九的高大男人跟在她的身后。
“那些火把有什么可看的。”
她觉得他毁气氛:“这是传统,火耕节的传统,越靠近火源就越幸福。”
他给她提了个不错的建议:“你可以直接躺上去。”
她才没那么蠢,直接躺上去不就被烧死了。
“我不需要躺上去,那些火焰会伤害我.....但你不会。靠近你就拥有了幸福,还是不会受伤的幸福。所以你比那些火把更加灵验。”
爱丽丝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了,把哄骗他的天分放在学习上,恐怕早就成了他的学妹。
虽然身旁的男人没有说话,她也在如此幽暗的环境下看不清他的脸。
但从他逐渐粗重的呼吸声中可以听出。
他很爽。
她刚才的话让他很爽。
他的阈值似乎降低了,他变得好容易满足。姜月迟发现了这一点。
哪怕她只是在他耳边呼吸。
她好喜欢他,好喜欢费利克斯,好喜欢盛傲。
她要一辈子和他在一起。
他明明那么坏,却又出乎意料的纯情。
嘴硬说了那么多难听的话,却又像条认主的狗一样,死活都要缠着她。
她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则新闻,一条狗被主人遗弃,跋山涉水了一百公里找到主人,就是为了再咬ta一口。
费利克斯跋涉的不止一百公里,而他,也不止咬她一口。
她的肩膀,臀部,还有胸口,甚至连大腿和小腹都能看见还没彻底消失的牙印。
不过她也很好奇,如果没有遇到她,他会变成什么样呢。
是滥情滥交,还是在狠毒和野心并存的事业路上越走越远?
他充满野心的人生之中,感情是最可有可无的。
他不缺少别人的爱,同时他也不会爱上任何人,因为在他看来,没人配拥有这份殊荣。
他是世界上最不可能患上抑郁症和焦虑症的人,他压根就不可能内耗。
凡事都从别人身上找问题。
或许闲来无事会找个人缓解生理需求。
但绝不会动心。
当然,这仅仅只是在遇到爱丽丝之前,有可能产生的后续。
昨天夜晚下过一场雨,把前面的路给淹了一段。
姜月迟看了眼费利克斯脚上那双昂贵的意大利手工男士皮鞋,以及自己脚上的廉价球鞋。
好在是双便宜货,弄脏了也不心疼。
至于费利克斯,他腿那么长,这几个水坑对他来说不过就是稍微迈开步子的区别。
当她卷起裤腿想要淌水而过时,男人已经先一步踩进了水中,将她背了起来,
“我希望你是一个爱干净的孩子,爱丽丝。”他提醒她。
她靠在他的背上,双腿夹着他劲窄的腰身,头靠在他宽厚的肩上。
她小声嘟囔:“我没有不爱干净。”
他说:“水很脏。”
“我知道。”她低头看了一眼,费利克斯走的很稳,所以不可避免的踩在了那些水坑上。
他的洁癖好了吗?
姜月迟看到他因为厌恶而皱紧的眉,看来没好。
他只是在忍耐。
为什么呢,怕她的鞋子弄脏吗。
可是她的鞋子很便宜,他那双皮鞋的价格甚至可以直接盘下那家鞋店了。
“你怎么这么好,哥哥,你对我真好。”
她靠在他的肩上。
费利克斯没有说话,但她知道,他在听。
“我会一辈子都只喜欢你一个的。”
“镇上有个神婆,虽然我觉得她是骗人的。但听说她可以帮人续缘分,我也是听我一个朋友说的。有人在去世前专门去找了她,说想和自己的丈夫来世再做夫妻。”
“我当时很不理解,为什么这种荒唐的行为也有人信。”
她搂着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肩上,亲昵地用脸去蹭他的脸。
费利克斯没有回应,但也没躲。
她喜欢这样蹭他,他的皮肤很好,骨骼轮廓明显,蹭起来很舒服。
“可是我现在也想去找她,让我下辈子,下下辈子也能在一起。”
想要驯服一条不听话的狗,其实很简单。
爱它。
爱它。
然后爱它。
以往的回旋镖最后还是扎在了他的身上。
爱丽丝用廉价的甜言蜜语让他自愿在自己的遗嘱上加上了她的名字。
在这之前,他的遗嘱没有任何人的名字。
他的东西不会便宜别人,即使是让他所有的资产凭空消失。
他本来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他也从来没有掩饰过。
他现在仍旧自私自利,只是在意的东西从利益变成了其他。
比利益更重要的,其实早就出现了。
一个精彩的故事往往都需要一个实力强大的反派来为故事增添可看性。
而但反派设定的过于完美和逆天,故事通常会走向烂尾。
因为大结局时,战胜反派的永远都是作者为了剧情推动强行加给主角团的金手指。
那么,爱丽丝就是那个强加给主角团的金手指。
恶龙停止了自己的屠戮征程,和路边偶然碰到的少女组建家庭。
多么俗套的故事啊。
那如果,恶龙被路边偶然碰到的少女驯服,主动放弃了自己充满野心和破坏欲的征程,死皮赖脸要留下来,和这位少女组建家庭呢。
少女一点也不普通,她在用自己的方式拯救世界。
真好,今天又成功拯救了世界,明天也要继续努力。